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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字写最爱的初二作文
导读:作文简介,小时候,仰望天空,几只小鸟快活地飞着,蓝天当作它们的背影,白云为它们做配角,我就想象自己加入它们,不...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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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的最爱
小时候,仰望天空,几只小鸟快活地飞着,蓝天当作它们的背影,白云为它们做配角,我就想象自己加入它们,不受任何束缚在空中飞翔,但无情的现实将我拉进深渊,我就这样戴着沉重不可挣脱的枷锁过了十二年。
老鹰需要飞翔,因为它享受飞翔在高空的快乐,虽然它也十分感谢母亲带来的温暖,但它更爱天空的辽阔所带给它的东西。
小鸟也是一样,虽然它不如雄鹰飞得高,但它自己满足随枝头而落的自由,鹰和鸟都有自己的追求,那就是天空和自由。
既然鸟类都如此,人类也应是一样,对快乐、自由的追求是人的本性,这是一种不可磨灭的心理需求。
我爱天空的广阔,我爱白云的柔软,我爱高空的呼吸,我爱高空驰骋的快乐!
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有一双翅膀带着他在空中飞翔,虽然他不够坚硬,常常折断,但我们仍然期待。现在,也许翅膀正处于生长期,使我们像刚出生的小鸟,不能独自飞翔,但坚硬的翅膀总会来临,天空的高处,也会出现我的身影。
到了我会飞翔的时候,一定会记得最初翅膀轻轻地跃动,当初的梦想。延续当初那份最美的回忆,最美的跃动。
在天空的高处,那里有迎接我的天空,并翅飞翔的朋友,还有早已为我准备好的风景。
我坚信,飞翔永远是我的最爱,蓝天永远是我的追求,到了那时,我相信我会:
我飞翔,我快乐!
篇二:兰州拉面我的最爱
在我们家里,唯独我一人喜欢吃面。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面都喜欢,我最喜欢吃的是兰州拉面。
确实,兰州拉面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只是一种极为普通的面食,在沁阳的大街小巷无意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可是当你在吃拉面时,细细的咀嚼,你就会发现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仿佛置身于兰州大草原上,凉爽的清风扑面而来;牛群在小丘下喝着沁凉的泉水;羊群在大草原上玩耍,嬉戏。
我作为一个资深吃货,也是很有讲究的。别误会,我是吃货,可不是饭桶噢!饭桶是很能吃,而我这个吃货可是很会吃的。吃拉面时,我都会要几块蒜瓣,蒜的辣味,伴着鲜美的面香味,简直是一种超值的享受。
妈妈带我吃过很多地方的拉面,我觉得味道最正宗的我家驸近的一家兰州拉面馆。只要妈妈不在家,饿的时候,我就会在自己的“小金库”里拿出20元钱,飞奔向面馆,我是老顾客了,那里的叔叔阿姨见到我,总是很热情的招呼:“来了!还是一碗拉面和一瓶汽水吧!”我只需点点头而已。
这时候,拉面小哥就会把刚和好的面团,一点点的揉长,拉细,在拉细,然后下锅,捞起三两分钟的功夫,一碗热腾腾的喷香扑鼻的拉面就做好了。我细细的品尝,慢慢的咀嚼,吃饱后,再美美的喝上一口浓汤,嗯沉浸在拉面的香味中,很快会忘掉生活中所有的不愉快。
兰州拉面是我最喜欢的美食,它已然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再委屈,再伤心,再生气,吃一碗拉面,就会让我抛弃一切烦恼,让一切重头再来!
怎么样,你也来上一碗兰州拉面?
篇三:语文,吾之最爱
我是一个十分爱语文的女孩。我爱那优美的诗篇,爱那扣人心弦的散文,爱那一字一词一段一篇。能慢慢咀嚼那些优美清新的文字真是一种享受。
每周我最期待的就是阅读课。迈入阅读室,我深深被琳琅满目的书所吸引。当我用手抚摸书时就像弹钢琴,而翻书时就像风吹过一般。细细品味,渐渐发现自己和主角融为一体。与他一同哭一同笑。似乎自己正与他一起经历那一次次的挑战。书就像食物,填充着我幼小的心灵。
我非常爱中国悠久的历史。我欣赏女皇武则天,也喜欢才子李白的创作,也爱我们的民族文化。世人的点点积累,塑成了今天美好而沉重的中华历史。在这悠久的历史中,让我体会到炎黄子孙的智慧的创就是多么伟大。
我喜欢那书面上的文字,它们似乎是有生命的。看它们是多么调皮!一个比一个的姿态更为丰富。那一撇正是抬起的手臂,那一竖勾正是踮起的脚尖。不正是一个可爱的舞者吗?看那竖得笔直,一定是一个昂首挺胸的士兵。文字就是我的朋友,它正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与我交流。
写作正是一种倾诉,用文字的方式把内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就像与朋友交流一般,心贴心地相互感受。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就变成了两份,一份痛苦两个人分享就变成半份。多写作不仅可以提高表达能力,也让自己心情开朗。
语文就是我心灵一扇窗,让我感到欢乐与希望。
高松的山峰,比不过我爱语文的坚定;波澜的大浪压不过我爱语文的热情!语文,你教会了我太多太多
我想对你大声表白:此生最爱是语文!
篇四:我最爱的人
回想以前经历过的一切,我就感到幸福无比。
我还是不懂事的孩子的时候,每天清晨起床后,母亲都会坐在那张红板凳上,用一把雕刻精致的木梳给我梳头,并给我讲许多美丽迷人的童话故事,让我了解善良的白雪公主、悲哀的海的女儿、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母亲的故事总是讲不完,我每次都听得入迷。于是每个清晨,我都缠着母亲给我梳头,好听那美丽的故事。
似乎有一双手抚过我的心灵,温暖立刻弥漫了全身,那种感觉似曾相识。
我的个子长得很快,没几年就和母亲一般高了。清晨起来母亲照样为我梳头。母亲握着那把精致的木梳,轻轻地梳。不过,母亲不再给我讲童话故事了,而是让我背诗词。在寂静的小院里,传出了清脆、响亮的读书声。背得连贯的时,母亲会笑着夸我;倘若背得不熟练,母亲会严厉地批评我,然后让我重背。就这样我背会了很多唐诗宋词
现在,我的个头比母亲还高。偶尔,母亲还会为我梳头,不过,她需要站着梳,梳子还是那把精致的木梳。母亲梳头非常有耐心,一遍一遍地梳,直到把头发梳得很顺溜。我们的谈话内容变成了学校的点点滴滴,我们不厌其烦地讲着身边的开心事,母亲听着、笑了
一晃七八年过去了,我对母亲的爱却是不变的,虽然极其简单,却如大海般深沉。
母亲爱我,我更爱母亲。
篇五:馄饨我的最爱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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