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时间:2024-05-27 19:21:39 晓丽 初三作文 我要投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精选22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精选22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2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3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4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5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6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虽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7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8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9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0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1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非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2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3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4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5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6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7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8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19

  坐在书桌前,面对眼前的作业发着牢骚,房间内苦闷无奈,苦涩的氛围包裹着我,看看桌上中考倒计时的日历与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多想放弃啊,脑海中响起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难道我真不识吗?内心复杂且矛盾的情绪如团乱麻般“剪不断,理还乱”,口中说着:“罢了,罢了”。转身便倒在床上,掩着面叹息道:“睡了罢,睡了罢”。

  随着意识的渐渐昏沉,自己来到些曾经自己去到过的地方,只不过已经没有簇拥着的游客,而只有我一人,乘着缆车翻越着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巍峨的华山,崎岖的山道,山体高耸陡峭,直入云霄,山上植被苍翠欲滴,点缀着黑灰色的山体,在大山中心情美好,转眼脑海中幻想着西安特色历史古迹兵马俑,他们整齐的排列犹如真实军队般体现秦军灭六国的霸气。

  游了历史气息浓厚的陕西,脑海中又浮现出湖南张家界留给我不可磨灭的美的体验,天门山,天子山,连峰际天,远山隐秀,悬瀑溅珠,凝红流翠,山奇、水奇、云奇、石奇、树奇,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中也终于了解,为何千古帝王都对这江山爱不释手,相互争夺,也终明白自古以来,为何文人墨客都对着这些景观抒发心之所感,因为它太美了,美得令人为之动容,身处其间,风光如诗如画,有谁环想与它倾诉一番。

  随后,我又随着记忆河流,流过湖北黄鹤楼、广西漓江、贵州黄果树瀑布……

  随着闹钟的“滴答”声,我面带微笑的从梦中醒来,似乎眼前一切变得美好,生活就像历险,有着你已知的难关和一些未知的难关,当认为自己已从一个挫折的漩涡逃离,其实,另外一个漩涡就在你脚下,心会带着我们去想去的地方,而我们能做的'只有用行动让肉体跟上心灵的步伐。

  我又回到书桌前坐下,安慰自己,现在的压力只不过是心灵幻想与现实间差距而已,我庆幸已逃离幻想,明白内心痴迷的是什么,是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与美好间的距离,目前只能用努力学习来缩减,加油,放弃有十五笔,坚持有十六笔,仅差一笔,我一定会在自己人旅途中画上那重重的一笔,用行动去创造我所痴迷的生命中的美好。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20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21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己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作文 22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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