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时间:2023-03-22 16:10:53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在人间》读后感集合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人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间》读后感集合15篇

《在人间》读后感1

  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是一部佳作。初读之,感受到的是一种花非花、雾非雾的感觉,未能读出其中的意味;二读,似乎能够粗略的觉察到诗词中的情境与诗人的感想;再读之,其带给我的便是震撼。词话来自人间,是经由人所抒发,是人自身的生活感想蕴藏在词话里,字里行间里透露的是每个诗人内心的自我独白。

  王国维先生将词话分为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出自晏殊的《蝶恋花》)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出自欧阳修的《蝶恋花》)此乃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出自辛弃疾的`《青玉案》),此第三境也。当然,读完《人间词话》,我发现不仅词话分为这三境,我们的人生也需经历这三种境,“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此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说王国维先生是论词而作,但是《人间词话》不仅仅是对诗词进行评价批评,还富有艺术与美感。先生在评价屈原《九章·涉江》中写道:“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看,先生评价诗词,好似将诗词看作是一位楚楚动人的女子,如何算作优雅,在于其气质的突显而不在于外貌的张扬。而先生又在评价苏轼的《水调歌头快哉亭作·落日绣帘卷,亭下水连空》时,说道:“然此乃抒情之作,故尤重内美。”言语间将情感融入,传达出的那种美的质感十分真挚强烈,并且显得十分朴实自然,极具亲切感。

  而先生评论大家之作,如苏东坡、辛弃疾,则称“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即使没有读过《人间词话》,苏轼与辛弃疾的词都耳熟能详,他俩的诗词在我学习生涯中时常出现,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两位大儒词创功能十分了得,后世也有“要嫁就嫁苏东坡”的呼声,只为其极高的文学造诣;而辛弃疾雄壮豪迈的写作风格也让我们感叹老将的雄心大志难酬。当然,其二人也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都具有宽广的胸襟、长远的目光以及渊博的学识,他们极高的思想境界并非轻易就能获得,也需要脚踏实地的积累,去发现、去感受、去追求生活的新知,敢于挑战、敢于批判,付出总会有回报,不然只能是东施效颦了。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先生如是说。情语不能当面表达,那么景语成了最好的传情方式。“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刘禹锡的《竹枝词》这样写道,到底是“晴”还是“情”呢,怕是只有当时的刘禹锡才能体会吧。景中有许多等待我们去发现、去探寻的新事物,它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情感,这点在诗词中体现挺多。一说及春夏,便感到生机活力;一提及秋冬,便好似融入凄冷肃杀之境,可见词是诗人内心的情感独白,景是他们情感独白的载体。

  真所谓“人间词话,词话人间。”

《在人间》读后感2

  这是一个美好季节当中最美的时间,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这春末夏初之际,一切都有了生机勃勃的样子,一派欣欣向荣的繁盛景象。四月,从来都是这么令人沉醉,如茶如酒,低调而浓烈,婉约且绵长,它不张扬却美得让你无法忽略。一年四季,景色更迭,四月,始终都是那个特别的存在。

  其实人生,有如四季变换。一路行来,赏春日花、迎夏骄阳、观秋叶落、看寒冬雪,经历复杂多样,蕴含着人间百味,循环往复,有喧嚣,亦有寂寥。若将途中最美的景色与时间做对应,那么该是正如林徽因先生所想,最恰当的莫过于四月。

  1934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于《学文》一卷一期发表。有人说,这是林徽因为悼念故去天国的徐志摩而作,也有人说这是她为儿子的出生而作,用来表达对儿子的殷切希望、记录儿子的出生为之带来的欢欣喜悦。时至今日,当时的'林徽因先生究竟怀着什么样的心境写下这首诗,我们不得而知,难以考究。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们从诗中体会那种独特的意境美。无论是为了悼念徐志摩还是为其子降生而作,这都是一首真真切切、扣人心扉、动人心弦的情诗,它所寄予的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亲情。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音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寥寥数语,笔触精炼,字里行间,行云流水,描绘出一幅活灵活现的绝美画面。静心读,仿佛能听见清风里传来阵阵若隐若现的笑声;能看见交错光艳中有人在翩翩起舞;能感受到云烟被轻轻吹散在风里,慢慢散去,夜晚漫天闪烁着点点星光,而后还有毛毛的细雨落在花瓣上,装点出一幅娇艳欲滴的好景。试问,若不是情到深处,思绪正浓,又怎会道出这般细腻又灵动的词句。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结尾短短几句,刻画出那种极致的赞赏与喜爱,无一不透露出“有你便胜人间无数”的浓烈幸福之感,动心感人,何其美哉。所以,我姑且将这首诗解读为一个博爱、大爱的作品,诗中所有美好的意向和载体都为爱而生、为情而长。

  我们向往四月天的美好,但也知道人间不会永是四月天,生活的路很短,却又很长。途中有幸福也会有悲伤,有光明也会有灰暗,有笑也会有泪,有苦也会有甜,有圆满自然也会有遗憾。没有人能够一生遂心,五味杂陈才是人生。故而在世为人,能做且该做的就是要学会珍惜和知足!只有懂得珍惜才能留住幸福,学会知足才会发现美好,不妄求,不错失。

  有人说“爱和情是人间奇迹”,对此我深以为然,知情识爱会感恩的人总是会过得比较精彩。当年,林徽因先生有她可以比拟人间四月天的珍贵,而今,愿急行急走的我们也能懂得发现和留住属于自己的美好四月天。

《在人间》读后感3

  如果说有哪一部书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人间失格》绝对可以排进前三。人间失格的色调是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感,以至于竟然不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要歇一歇,缓一缓,带给自己的冲击实在太大。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进去了,无法自拔!

  叶藏从小生活在一个古板的旧式乡下家族,“大家都板着面孔吃饭,就俨然成了一种仪式。全家老小,一日三餐,在规定的时间内聚集到阴暗的屋子里,井然有序地摆好饭菜,即便没有食欲,也得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嚼着饭粒”,如此压抑的气氛导致他对用餐时刻充满了恐惧。而那时的他,还只是个小孩子。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小叶藏如此敏感,对与人交往充满了恐惧和渴望?也许是因为生来就体弱多病,天生的.性格阴郁,以及少与人接触,让他只画地为牢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人之初,性本善,他从书本中学到的绝对的善恶是非中为自己戴了枷锁。当他看到世间与他所想并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时,他的价值观开始动摇,他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正常的。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芸芸众生,一方面以高尚的道德要求鄙视人间,一方面又害怕自己不正常,渴望融入人间。他的潜意识里希望自己变成一个俗人。而不是活的如此挣扎而痛苦。颇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负,可这只不过是他自以为的。

  他缺少人类跟动物共有的最根本的执念、对于生存的欲望。在他父亲问他想要什么时,他无法回答、只是黯然的想:“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快乐”。世俗的、对于“物”的欲望,他完全欠缺。的确,他曾沉迷酒色,和睦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上。之中能开朗的活下去的人,不是笨到什么也察觉不到,就是聪明到学会了麻痹自己。叶藏卡在两者之间。他聪明得恰到坏处——看了清一切,却无法麻痹自己。也许酒色的温柔,正是一种良药吧。

  直到他遇见好子,他似乎又有了一种安慰与平静,死寂之前的平静。在好子被侵犯之前,叶藏把自己的痛苦归于他不能相信、依赖人类的这个个人缺陷。这个信念同时也成了他对于世间、对于人类最后的希望——不是人类无可救药,错都在不正常的自己——他一直是这么想而活下来的。当信赖天才好子的信赖被玷污时,他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粉碎。世界上已是一片没有指标的荒野。“难道信赖也是一种罪过吗?”之后,叶藏终于步向完全的毁灭。他没有反抗,所以被关进了在精神病院里、变成了疯子。“不抵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关心粮食和蔬菜,关心每一个关心我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在人间》读后感4

  “人们相互欺骗,却又不可思议地不会受到丝毫伤害,就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在欺骗对方似的,这种毫不遮掩、大大方方、堂而皇之的互不信任的例子,在人世间无处不在。”我们在面对曲折坎坷的人生时总被告知:生活是残酷的,坚强一点总会过去的;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诸如之类的话语。可生活是残酷的,我们总要为自己犯下的“罪”乞求世界的原谅,却不曾想过这个世界也会犯罪。到周遭的世界走一番,你会发现美好与邪恶是并存的,我们也要原谅这个世界犯下的错。越是惧怕别人的人,反而越是更加渴望亲眼看到可怕的妖怪;越是神经质、胆怯的人,越是企盼暴风雨来得更加猛烈。我们能否在大杂烩般的环境中坚定内心的想法,能否在第三条路上领略不一样的风景?在人人都臆想的那片天空之下,那座山应该是怎样的,那片海应该是怎样的都仿佛有了规律。但我愿如叶藏这般,坚持自己的道路,去好好地,拥抱我的山河。

  《圣经》道:我要向山举目。我祈求——在我的人生旅途中,能够拥有向山举目的勇气,能够免除我人生路途上的危险。要知道,真正的社会道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由“人们”所创造的,我们所遵循的“道德”往往来自远隔千里之外的陌生人。我们在网络上被陌生人所道德绑架,正如国家也被世界上人权和民主的议论包围。每个人心中的山河在社会面前就成了异类。你必须要按照社会的模样去绘画,才能创造出一幅雅俗共赏的图景,才能让山高水长。其实我们都知道,自己的那片山河永远是最美的。我要向山举目,拥有向山举目的勇气——如叶藏这般,去好好地,拥抱我的山河。

  我要,拥抱这山河。尽管它依旧饱受雨打风吹。像太宰治一般,人间并没有多数从出生便能够“适格地”活在这个世上的人,如果我们活着,那便是选择努力地活着,并且应该为之自豪。生命对同样珍视它的人会予以返偿;对从不放弃抵抗的人会永远失去。在小说的最后,酒店的老板娘说:“我们认识的阿叶……也是一个天使一样的'好男人啊。”叶藏不是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而是不具备浑浑噩噩做人的资格。坚定内心的想法,极端不可取,个性也绝不可丢。如叶藏一如既往地坚持这般,去拥抱自己的山河。

  我要,拥抱这山河。尽管它已面目全非。当你在成长的曲折中哭泣时,当你在追梦路上跌倒时,当你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时……都带上了叶藏的影子。不反抗不是罪,丢掉勇气和初心才是。当个人与他所思所想选择带上面具逃避的时候,那么他的人生也将陪同他出演一场假戏;当整个社会与本该面对的困难和挑战背过身去的时候,那么这个时代的辉煌也会随之转过头去。于是便“人间失格”。

  我要,紧紧拥抱这山河。尽管“不反抗”也是罪过。

《在人间》读后感5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是孩子读初一时,这本书是初中生必读书目,应老师要求就买了。孩子还没读我抢先看了,初读就觉得挺有意思,作者是一个活得比较通透之人,对凡事看得开,活得平和,虽然整天劳动改造,上山挖树坑、挑大粪,做的是最苦最脏最累的活,可读他的文章却丝毫没有凄凄惨惨的情绪,没有抱怨与憎恨;有的只是闲云野鹤、行云流水的雅致和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与小惊喜。对于生活中的美,哪怕一星半点,哪怕只存在于犄角旮旯,他也能用自己的慧眼努力把它挖掘出来,让读者眼前一亮。这从他的诗中可见一斑:“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暖。”

  他觉得“人们如果能够养成一些正常的爱好,具备文明素养,懂得亲近自然,知道欣赏美,就不至于去破坏世间美好的事物”。因此,他想通过自己的文章呈现自然界美好的东西,让人静下心来,慢慢品味,懂得珍惜。

  他写花草鱼虫,为的是让孩子知道、了解昆虫,对自然发生兴趣,因为大自然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有时间最好也能玩玩这些昆虫,去观察它们会探秘到另外一个世界,不要整天沉迷在电子游戏里。他对昆虫的描写可谓细致入微,虽然寥寥几笔却栩栩如生:“瓢虫款款地落下来,摺好它的黑绸衬裙——膜翅,顺顺溜溜,严丝合缝。”他的笔墨简单,通俗易懂,让你仿佛正置身花丛中,看见那个叫“瓢虫”的小姑娘精彩表演后谢幕的模样。他告诉孩子们,瓢虫也不全是益虫,也有害虫,比如十四星,二十四星。想想真是惭愧,至今为此,我只记得并刻进脑海的是从小老师告诉我的:瓢虫是益虫!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再去留意才发现,瓢虫竟然真不全是七星呢!

  我不识紫薇,一直觉得夏天路边旁枝斜出的粉紫色花球美得很,甚是喜欢,后来通过读他描写的'紫薇竟然不知不觉配对上了!“紫薇的树干的外皮易脱落,露出里面的嫩肤,脱落后留下一片一片的青色和白色的云斑。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瓣边还有很多不规则的缺刻,分不清是几瓣,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当我在路边再次相遇紫薇,就认定是它了!原来紫薇树还被叫做“怕痒痒树”,如果你用指甲掻搔树干上的嫩肤,紫薇还会枝叶俱动,让你仿佛看到一个娇羞的姑娘笑得花枝乱颤。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一年又一年……”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红遍大江南北,却没有人知道山丹丹长一年多开一朵花,恐怕连唱歌的歌星也未必了解,再听这首信天游时,我有一股想去东北看山丹丹花的冲动,

  他用通俗易懂的手法描写巴根草,让人仿佛听到指绕草根拔断的声音。对于乡下长大的我来说,这是再熟悉不过了,学校的操场,田头沟壑旁,随处可见铺地的巴根草,坐在草地上,最喜欢的就是用手绕住它的草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扯,听草根齐刷刷断裂的声响,真是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至于为什么要时不时的去扯它,也许是农民的本性,痛恨它一棵就能蔓延一整片的生命力吧。

  读他的书,就像是听邻居爷爷讲故事,温和又亲切。

《在人间》读后感6

  虽然老套但我真的想用白驹过隙来形容我的寒假,欢时易过呀,当然这不是写我的开学感想,我只是想巧妙而不失尴尬的引出,我不得不把这本书的封皮撕开怀着沉重的心情翻开它的第一页......

  意外的,倒是能让我看下去,想必老师也知道我本身并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足球,游戏这些更让我感兴趣,当然,课后娱乐一下,并不频繁,偶尔偶尔。回归正题,这本书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就像村里的老人们坐在一起闲话家常,太阳特别好,旁边晒着一床被子散发着被太阳烤过暖融融的味道,很质朴。

  而那些对故乡的思念,对亲人的'挂念,对爱人的刻骨相思;那些成长过程中激扬的雄心壮志,那些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那些青春的悲壮和残酷……”我摘了一小句网上对这本书的评论,出处是哪也无从考究了,我借用了也算是“引玉抛砖”吧,毕竟我的阅历在这,也不能有多么深刻的感悟,也就浅显粗略的谈谈吧。

  一个人的歌谣”多动听的名字,好似每个人都活成了一首歌,管他雅的,俗的,各自欢喜便好。“楼下的花被子,在阳光下晒太阳。陪同花被子一起晒太阳的,还有两双棉拖鞋,一双红,一双蓝,这是一对夫妻的。女人在街头摆摊卖水果,男人是个货车司机。我遇见过两次,路灯下他们伴着一拖车的水果,回家。男人在前面拉,女人在后面推。晚风吹。”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段,就这样细细的读着,好似我也同这些人一道,在阳光里,在晚风里。是暖的,也是凉爽的,走在乡间,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各个都带着爽朗的笑声在田野里传的很远很远......

  不管是老舍,鲁迅,还是本书的作者,他们的文字都很朴实无华。”朴实”这类的词语我用的频率算很高了,这也不难看出我确实是喜欢这类风格的文字。新概念作文这类的书就我来看,算得上是我们这一代喜欢的文章了,虽然给我的感觉都是些我们同辈人的无病呻吟,用这个词可能不太恰当,不过谁让我处在在恣意的年纪,虽不能说童言无忌,但起码我能直抒胸臆,管他好的坏的,我一股脑说出来就是。之前看过春上村树写的一章,里面的一个主人公看书只看出版一百年的,除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看完了这个我当即去读了,但并没有什么大感觉,当然,这本书肯定是好书,可也不适合现在的我去读,想来也是我并不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这些,并不能体会书的精妙之处,假以时日,再次阅读也能有不一样的感受。所以像新概念这类的书,和在读这类书,也不存在什么捧高踩低,只是喜不喜欢,适不适合。

  例例数来,那些生活里或者说是他们记忆的那些场景,通过文字一一传递给我们,这本书也给我这种感觉,“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说法,我更喜欢称之为一段人生,能以旁观者去参与那些人的人生,对我来说很,嗯,怎么说呢,享受?好像也不太对,但不管怎么说,阅读确实让我觉得能更充实。虽然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起码我还能选择看几本书,去体会一下别人的百态人生。

《在人间》读后感7

  那人、那事、那食物和那巷口……所有的一切在汪老笔下都是那样鲜活与美好,读《人间有味》,悟百味人生,那文字虽简单,字里行间却透漏着生活的无限美好,让人向往之。

  一个人、一道菜、一顿饭,或是一次相约……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可以用文字记录并珍藏,汪老那样的用心、用情,有爱、有意,他用文字书写生活,让生活随处充满阳光,温暖每个小时光,初读《人间有味》就已深深地喜欢,不仅仅喜欢那酸甜苦辣咸的人间至味,更喜欢那深刻的人生哲理。

  “苦瓜是瓜吗?”这一问题,是由于小孙女的一句话引发了汪老先生的思考,而且他还查阅《辞海》了解相关问题的实质。不仅仅如此,汪老还由此联想到作家、评论家,他说:“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是的,我们不能把一切事物局限于自己的思想范围内,看待事情要有更广泛的视角,对于同一件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但是不能随意否定或是诋毁。

  一件小事就引发如此多的思考,更有探索事物背后哲理问题的意识,如若不是用心生活,又怎会有如此成就?其实,生活中的很多小事,就看我们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多点心思,多点乐趣,多点思考,多点成长。

  我还特别喜欢“多年父子成兄弟”那一篇文字中美好的父子关系。汪老说:“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意思”,我特别赞同汪老的这一观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哪怕是儿女,也应该由他们自己设计他们的现在和未来,作为父母过多的干涉儿女的生活是不明智的,而且让人厌烦!我们要明白,生活是要每个人亲自生活的,不能代替,更不要试图用理想的模型去塑造什么人,我们应该在生活中感受生活的美好,成长自己的成长。

  再看看我们老师,有时候过多的操心学生的事,甚至超越了一定的界限,代替父母做了一些他们该做的事,反而影响了我们自己的生活和情绪,这是万万不该有的。我们要引导和帮助学生,让他们更好地成长,但是不能代替他们生活,更不能强迫他们做一些我们觉得理想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方式,我们只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还要留点时间好好享受生活的美好。

  就像汪老,用文字,更用心书写生活,把每个日子过成诗,要生活更要享受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8

  这本包含了林徽因诗歌及散文的书是林徽因个人成长中的真实写照。不同于其他的诗集作品,林徽因的诗总是饱含着爱和希望。每每读到,是饱满的温暖和阳光向上。林徽因在描写构建人物时总着力于外貌描写,并在特定时间和特定位置环境下描写人物出场,往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散文中也同样注重语言刻画,通过作者(第一人称“我”)与人物的对话,或深沉,或明朗,细微的感情赋予其中。在他人的目光追寻处,在感情爱恋里,在文人读者的赞赏中,才女的生活与成长历历可见。

  温柔恬淡,这是读林徽因诗歌的感受。她的诗中有忧愁,她习惯性地将感情藏于其中,她所爱的文学是她的全部:“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她的诗中充满意象之美。信仰,只不是渺茫空间中微弱的光,想来,渺小得不值一提,但在黑暗中,该有如何的光亮夺目?后文感情的一气呵成水到渠成;她的状物,有意向,也有生动的`声音描绘。

  挚友徐志摩离世后,她饱含无数的难过叹息,字里行间透出深深的叹惋。她清楚知音难求,她以复杂的情感用笔写出追悼。忆佳人才子,忆志摩的年轻才气、风华正茂。她作为诗人甚至将“诗人”重新诠释,“有整个时代的艺术和思想冲动”,也可能“被人的成见看作夸大狂的旗帜”,她知道诗人活得不易,所以更珍惜朋友,她愿和志摩一起面對同时代人对诗对文学的偏见、讥讪与不信任,但命运终究不让两人一起面对了。满篇文章,皆是慨叹。

  林徽因的散文《钟绿》,刻画了一个性格独立、外貌惊人的中世纪姑娘——钟绿。开头部分通过侧面描写,使人人都知晓她,她如神话般地存在。而在一个深夜,她突然到来,带着她身上的闪光点,永远个性、永远独立、永远热爱探索,她追求美好,也追求真实,同时也固执得可笑。就这样,林徽因用感情铺就一个真实的世界,带着自己对世间的美好愿望和构想。在她的文学中,她的理想峰巅是云彩呈霞、独一无二,她营造美好意境,也深谙世间百态,这些都一一呈现在她令人惊叹的作品中。

  书名《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选自林徽因的一首诗,开篇“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写出了一幅动人的景致,春天的希望、灵动与光艳,逐句绽放着她的深情与无限才气。以此为标题,准确地映照了林徽因的风格,如行云流水,如拂面春风。

  世事如书,历历在目。林徽因以绝佳笔墨点染一笔,令人手不释卷。一读再读这优美的诗文,感受文字背后人性的光芒。我以为所谓独特,应是夜半荷塘最美的一枝花,镜花水月相映,始料未及的是你的清雅幽幽。

  每当行至人潮汹涌的街头,抓不到那一丝宁静时,我总忆起你的只言片语,如饮清茶,沉寂心绪。

  林徽因,你就是那人间的四月天!

《在人间》读后感9

  暑假里,闲得让人发闷,天又热得让人发昏,随手拿起了刚买的《在人间》,静下心来,慢慢地进入书中时,竟如感觉到了一股清凉,一缕清风。

  这是前苏联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自传,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我过着苦恼寂寞的生活,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才能把一切痛苦忘掉。”

  是呀,高尔基5岁时就流落人间,在“新潮鞋店”当了一个小学徒。有一次,他被沸水烫伤了,还住进了医院里。后来他又去了姨婆家做仆人,被他们呼来唤去,但他没有忘记读书,他看姨婆剩下来的画报,看完后又在上面写字。看到高尔基爷爷这种好学的精神真使人感动。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

  而我们呢,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爸爸、妈妈无论怎么忙也会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呵护我们,老师们耐心地教我们读书、写字、作数学题。他们甚至都小心翼翼地,生怕给我们太多压力,生怕我们幼小的心灵得不到健康成长,我们的快乐可是当年的高尔基所能想像的.?而我们还是总想着玩,哪会想到要好好看书?

  “一个人能够识字念书,这是多么幸福呀!”

  他对幸福的要求就是这样的简单!他对读书是如此的执着!他因为不堪忍受屈辱,逃到了一艘船上做洗碗工。在船上,船员们对他很不错,还借他书看。可船主不让看,他只好又换工作……在不停换工作的同时,高尔基也在努力地读书,他有一次眼睛受了伤,3天3夜被蒙上眼睛,第一次感到失明的痛苦。可是他并不气馁,又去了喀山,想进大学学习,高尔基多么坚强,多么喜爱读书啊!我们没有生活的压力,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我们总感觉学习是为了父母,为了老师,是他们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们感觉有理由讨厌学习,我们不理解幸福是什么,我们也没有人生信念、追求。

  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

  高尔基做到了,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伟大的人!他在逆境中站了起来!大量的阅读扩展了他的视野,生活的磨难让他成长,磨砺出他坚强的品质。正相反,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已没有了太多的进取心,没有了太多的意志力,变得不思进取,我们不要为环境所屈服,被软化,让我们热爱读书吧,将来做一个像高尔基那样的人!

  我摩挲着这本书,深深地思索着……

《在人间》读后感10

  关于死亡,我总是有很多话想说。这是我们人生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一个男孩走向成熟的过程。但是我意识到死亡这个事本身存在,就必须走那条亲人逝去的路,痛苦、绝望、无声的哭泣、满含热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的时候,死亡对我个人的启示就出现了。但是究竟该如何面对,如何看待“死亡”本身成为我一直苦苦探索的命题。

  二零一四年,我最亲最亲的舅舅在我生日那天去世,八旬的奶奶也于十一月份离世。这双重打击让彼时还在高三的我不知所措,最后流干了眼泪,白了黑发算是熬过来了。那时候仿佛自己看到了死亡,看到了自己人生的终点,可究竟该如何面对这些,如何走向死亡却毫无概念。唯独理解的.是对家人的关爱、对父母的责任感加强了,开始害怕父母的伤病我不能第一时间知道,并且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面前;对周围人、对这个世界开始有了更多关注和关心。在这样的思考和生活变化下,我一直在寻找一本书,能够解答我所有的困惑,庆幸的是朋友推荐给我了《人间生死书》。这本书好像现在没有出版,我费了好大劲找到电子版,一睹为快,写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这本书是由被誉为“死亡学大师”的伊丽莎白库伯勒罗斯所写,他也是研究死亡学和临死经验的先驱。早在1969年,在《On Death and Dying》一书中,他就提出了享誉医学界的“面对死亡的五阶段理论”。这次在他和大卫凯思乐的亲密合作下,这本书最终定稿谈论人生的课题。这些课题是真实、爱、关系、失去、力量、愧疚、时间、恐惧、愤怒、娱乐、耐心、屈服、宽恕、幸福。我在读的时候一开始是被这目录所深深吸引,这里面绝大多数的课题不正是亲人离去后内心所想要一直去探索的吗?但是受限于人生阅历与体验,对待生命与死亡的理解也远远不够,更无法将其分类一一详述,这本书正是将我对这些问题感受的直接梳理。而书中采用第一人称的形式直接拉近距离,仿佛就是一个比我更强大内心在与我对话,而我直接随着这些叙述走进作者所描述的一个又一个示例之中,同时还有那一个又一个剖析人生的理解。“生命是一种成就,死亡不过是成就终结”,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就泪流满面,我仿佛看到的是舅舅和奶奶活着时于我而言的那种成就,他们的逝去在我内心便也是这一成就的终结无法延续,只能在内心回想了。在“真实”这一节中,开篇就是“发现真实的自我,看见真实的他人”,这是我这几年最大的感悟,我们这一生所有的生命活动都逃不过这几个字,真实的自我也是我视之为一生奋斗的目标。这样触及我内心的话语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还有待其他读者阅读完分享出来。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文字能让我去说好这本书,我只能浅显的说出当下我的震撼,但这震撼也足以写很多很多了,我相信同读这本书的朋友也会有类似感受的。

《在人间》读后感11

  这几天,我几乎整晌整晌地坐在电脑前,观看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剧中讲了诗人徐志摩的爱情故事。纵览整个剧情,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剧情缠绵悱恻,柔情缱绻,使观者也随之亦喜亦悲,柔肠寸断。

  诗人的一生可以用一个“真”字来概括。他讲到:生活关键就是一个“真”字。他的一生志在寻求一灵魂伴侣,他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他活得是真自我,追求的是真感情。为此,他打破几千年来封建世俗的枷锁,不顾父母的极力反对,不畏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与自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没一丝感情基础的第一任妻子张幼仪离了婚。那之前,他跟同在英国读书的林徽因相恋了。他们有相同的志趣,徽因喜欢他的诗,他喜欢听徽音弹琴。徽因弹琴,他吟诗;他们在夜色朦胧的康河划桨,徽因吟他的诗。两颗年轻的心紧紧地贴在了一起。然而,他们是不能明确表白的,因为志摩有婚姻。那日,志摩又痴痴地站在徽因住处的门口,可迟迟没勇气敲门,毕竟是理不直气不壮。徽音又在弹琴,她也在想念志摩。她在等。终于她等不及打开了门,志摩就站在门口:

  “你偷我的诗,我就偷你的琴音。”诗人就用诗的语言打破了自己极其相思有无以言表的尴尬。

  终于这次志摩鼓足了勇气含着热泪向徽因表白了:“徽徽,我跌进去了,那一晚,在康河,我上不了岸,我连一根浮木都找不着,漩涡将我整个人都陷进去。水草绊着我,我喘不过气,几乎要窒息。然后我放弃,于是我觉得自己在沉,又沉,沉到一种莫名的痛苦和狂喜里去。徽徽,我想我是回不去了。……徽徽,许我一个未来吧,许我一个未来,我知道我在你的手中,非生即死。”

  “那不是一个人的未来,也不是两个人的'未来,是三个人。……我不许你未来,我许你整个人,你拥有我的灵魂,就拥有了我的一切,我没有别的再可以给出去了。”徽徽流着泪说。她何尝不爱志摩,然而她不愿意自己的幸福而使一个人受到丝毫的伤害。她背负不起道德良心的双重压力,不要在道德良心的谴责里悔恨一辈子。所以她选择了逃离,回了国。

  然而距离割不断相思,却使它愈加浓烈。志摩听说徽因回国的消息先是日夜兼程的赶到码头见了徽因一面,然后又义无反顾地中断求学回国,要带徽因再出去一起学习生活。他感到有资格对徽因说“爱”了,因为那时他已经在英国毅然决然地不顾妻子再次怀孕而在两位朋友的见证下和她签了离婚协议,并在报纸上发了离婚通告。归心似箭,千山万水回到家得到的却是徽因和梁思成要订婚的消息。志摩要疯了!至此,两人的会面,对话成了志摩爱的宣言,痛苦的质问,而徽因只能是忍着相思,无奈地劝志摩放弃。他们俩人一个是火,是正在熊熊燃烧的火;一个是水,表面平静下面岩浆气肆意涌动的水……

  造化弄人,也许正是应了那句“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在人间》读后感12

  在安静的午后,拿起桌上的一本书,手边放着一杯清茶,或许这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意境。但在每当我捧起汪曾祺老先生的那本《人间草木》细细品读时,我便能感受到那种无人能打扰的静谧,那种不一样的意境。

  在品读汪曾祺的作品好似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在平常的话语中隐藏着与众不同的趣味。翻阅他的作品,大多是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和小四合院、小胡同的京城一景,就是这样的景色让我们感觉到了安静,祥和的气氛。汪曾祺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领悟和审美发现,从小的视角、细腻之处着手。谱写着凡人小事,记录着乡情民俗;谈论着花鸟虫鱼,还有对辞章典故考究。同样,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充分流露出他对凡人小事和乡土民俗的深深眷恋和对往日生活情景的缅怀!

  在汪朗为他父亲的作品写序时有提到“老头儿之所以对花鸟鱼虫感兴趣,并写了不少这类违章,是因为他觉得,人们如果能够养成一些正常爱好,具备文明素养,懂得亲近自然,知道欣赏没,就不至于去搞打 砸抢,去毁坏世间的美好事物。”汪曾祺的这一番话,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快节奏的社会里的人有很大的感触。

  在他笔下的大自然是具有色彩,具有生命力的与其他作者描写的自然则截然不同!文章中,作者在一九四六年夏天,离开昆明去上海,途径香港时。因为等船期,滞留了几天。但在这几天,作者发现了一个奇迹,那边是阳台上的一堆煤块里竟然长出了一颗芋头。在没有土壤,没有肥料的环境下,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正是这芋头生长出的大叶子,让作者获得了生活的勇气,让作者在寂寞的羁旅中多了一笔色彩。同样作者在以这几片碧绿肥厚的大叶子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有着希望,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留心;在恶劣的环境下,也要有更多的勇气去坚持,坚挺下去,才会有成功,才会有看到阳光的那一天!

  还记得作者在书中提到他祖母首饰盒中的琥珀扇坠。那一滴琥珀里有一只小黄蜂。这只小黄蜂在透明的琥珀里形态如生,好像它还活着。祖母告诉他这是因为在小黄蜂飞动的时候,一滴松脂滴下来,恰巧把它裹住。松脂在地下好多年后,便形成了现在的琥珀。但当作者后来发现那些人造琥珀时,总觉得那些琥珀里的小昆虫缺少了一些灵气。是因为那些琥珀并不是因为偶然才形成的。作者会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都可以发现美的存在。因为真正的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

  在夏天的昆虫中,作者有提到很多小时候经常捕捉,玩弄的小虫子。例如,蝈蝈,蝉,蜻蜓,刀螂。作者描述了他们小时候如何捉虫子,捉到虫子后又喂它们吃什么。这一篇文章满足了我们这些从小就很少接触大自然的好奇心。作者也有在文章最后提到他希望现在的孩子也能玩玩昆虫,对自然发生兴趣。并不能再电子玩具的包围中长大!

  汪曾祺先生的文章,即兴偶感,娓娓道来,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散文的经典。文中那一幕幕的浮世悲欢,看得人平静欣喜,又有些淡淡的惆怅!

《在人间》读后感13

  尝不完的人间美味,品不尽的百味人生

  人间最温暖的地方就在于其满满的烟火气,很多人对生活的热爱源自人间食物,被淡淡烟火气包围的食物,代表了众人对生活的无限爱恋。而对于“食”,在国人的饮食文化中,一饮一啄,一蔬一饭,是风味,是故事,更是绕不开的人间风月。

  梁实秋先生用他手下的笔在岁月的长河里,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人间食话》。温存静默的岁月,风颐美味的人间烟火。对于这本《人间食话》不得不惊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书里记录的每一道菜,每一种食物,都经历了岁月和烟火。“食,色,性也”,吃代表了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所以人类对于食物的感情是无可比拟的。《人间食话》是梁实秋先生的谈吃名篇,书里不仅仅记录了各式的食物,“有故乡的味道,还是四方美食、异域食色,无论是酒楼饭庄的招牌菜,还是平常居民的家常菜、独具特色的地方小吃,谈品相、谈材料、谈刀工、谈火候、谈馆子、谈文化、谈传承、谈逸事,谈做的人、谈吃的事儿,篇篇风雅精致,旁征博引,令人大快朵颐。”

  好一幅人间食话,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每个人独有的经历都可以用一道美食来完美的诠释,每一道食物里面都蕴含着人生百味。梁先生笔下的食物不仅仅只有食材本身的味道,还有文化的味道,人情的味道,故乡的味道以及回忆的味道。人的一生最长不过百余个春秋最想吃的那道菜,最难以释怀的人和记忆,走马灯亮,一世回望,一餐终了,烟消云散。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所经历:错失,爱恨、遗憾、生死、本来并不复杂,只是人们化简为繁导致大家都活成了那种身心俱疲的人,我们都缺乏梁先生本身的豁达与大度,人间风月几人知?在这本书里梁先生带我们领略不同的菜,感受不同的人生经历,在这里每一道菜都是一段不平凡的人生。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都有自己喜欢的食物,我相信总有人总会在夜深人静时就着温暖的食物细细的品味.......每个人食物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有的只是单纯的喜欢,而有些人则是通过一饭一菜品味出的是人生。当然品味人生境界的人不是特别多,但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思想。

  有味道的不仅仅只是食物,有味道的还有文字,《人间食话》记录了人间万般美好,我喜欢这个充满着淡淡烟火气的人间世界,温暖、舒适。当然梁先生对于吃的研究和感悟全部化身为《人间食话》这本书,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在这本书里不仅仅有美食,更有人生。

  做真实的自己,品美食,看人生,阅不尽的人间食话,品不完的百味人生。

《在人间》读后感14

  《人间词话》是王国维先生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最初发表于《国粹学报》。初读之,感受到的是一种花非花、雾非雾的感觉,未能读出其中的意味;二读,似乎能够粗略地觉察到诗词中的情境与诗人的感想;再读之,其带给我的便是震撼。词话来自人间,是经由人所抒发,是人自身的生活感想蕴藏在词话里,字里行间里透露的是每个诗人内心的自我独白。

  王国维先生将词话分为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当然,读完《人间词话》,我发现不仅词话分为这三境,我们的人生也需经历这三种境:“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此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说王国维先生是论词而作,但是《人间词话》不仅仅是对诗词进行评价批评,还富有艺术与美感。先生在评价屈原《九章·涉江》中写道:“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看,先生评价诗词,好似将诗词看作是一位楚楚动人的女子,如何算作优雅,在于其气质的突显而不在于外貌的张扬;而先生又在评价苏轼的《水调歌头快哉亭作·落日绣帘卷,亭下水连空》时,说道:“然此乃抒情之作,故尤重内美。”言语间将情感融入,传达出的那种美的质感十分真挚强烈,并且显得十分朴实自然,极具亲切感。

  先生评论大家之作,如苏东坡、辛弃疾,则称“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

  即使没有读过《人间词话》,苏轼与辛弃疾的词都耳熟能详,他俩的诗词在我学习生涯中时常出现,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两位大儒词创功力十分了得,后世也有“要嫁就嫁苏东坡”的'呼声,只为其极高的文学造诣;而辛弃疾雄壮豪迈的写作风格也让我们感叹老将的雄心大志难酬。

  当然,其二人也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都具有宽广的胸襟、长远的目光以及渊博的学识,他们极高的思想境界并非轻易就能获得,也需要脚踏实地的积累,去发现、去感受、去追求生活的新知,敢于挑战、敢于批判,付出总会有回报,不然只能是东施效颦了。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先生如是说。情语不能当面表达,那么景语成了最好的传情方式。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刘禹锡的《竹枝词》这样写道,到底是“晴”还是“情”呢,怕是只有当时的刘禹锡才能体会吧。

  景中有许多等待我们去发现、去探寻的新事物,它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情感,这点在诗词中体现挺多。一说及春夏,便感到生机活力;一提及秋冬,便好似融入凄冷肃杀之境,可见词是诗人内心的情感独白,景是他们情感独白的载体。

《在人间》读后感15

  在暑假里,我有幸看了高尔基非常具有影响力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在人间》。

  《在人间》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少年时代出外谋生的苦难历程。阿廖沙刚满十一岁,就离开抚养他长大的外祖母,外出独立谋生。他当过皮鞋店和圣像作坊里的学徒,轮船上的洗碗工,还在当绘图师的表舅家里当过帮工。我觉得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花季的年龄,理应背着书包上学读书,可是少年阿廖沙却不得不从事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繁重的体力活儿。这对于今天正迈向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可是在一个世纪以前,这却是活生生的现实。我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做到了超出我们常人所能做到的事情,而支撑着他的一切却是坚持。阿廖沙正是经受了不平凡的生活洗礼,才磨练成了“大写”的人。

  《在人间》让我看到了很多有血有肉的人物:聪明善良的外祖母,爱好读书的船上厨师斯穆雷,能干泼辣的洗衣妇娜塔莉娅,冰清玉洁的“玛戈王后”等。书中不但写了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还展现了小市民的自私、保守、贪婪和庸俗。绘图师一家就是一个典范,他们长年过着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生活,争吵不休,彼此揭短,幸灾乐祸。探听和谈论别人的隐私是他们生活中的唯一乐趣。让阿廖沙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他并没有被他们感染,而是用坚持保留了一片雪地,他爱上了读书,走上求学之路。坚持着,坚持着,坚持使阿廖沙虽然过得苦不堪言但从没想过放弃,坚持使他厌恶身边的丑陋和粗俗仍努力向往美好生活。坚持使他改变了一切。在生活中,难道遇到一些小事我们不能像阿廖沙一样坚持自己的想法吗?但古时候的人,比我们更明白坚持的真正意义。孙敬读书时,随时记笔记,常常一直看到后半夜,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一觉醒来,又懊恼不已。有一天,他抬头苦思的时候,目光停留在房梁上,顿时眼睛一亮。随即找来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梁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决心要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想睡觉时,就拿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醒来,再坚持读书。坚持能成就一个人。

  坚持,让沙石煎熬住大海的蹂躏,终于化作璀璨的珍珠;坚持,让天空忍受住雨水倾盆的阴霾,终于看见那一道彩虹;坚持,让泉水忘记流进山谷崎岖的历程,终于汇入蔚蓝无垠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