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时间:2024-05-26 10:34:47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村庄是一个人心中的向往,是一个人对人间烟火,人生经历的感受和认识。作者用朴实的女字剖开了自己的故土,将他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村庄完整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对于作者来说,村庄就是他的.全部。他热爱那里的一花一草,即使是一粒虫,他都异常怜惜,就如同作者所写:“我的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一颗星层那么高远,有一年四季和一村庄人的一生那样久长。”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难以忘怀的地方,尤其对于那些离家漂泊的人来说,故土就是最难以割舍、魂牵梦萦的地方。

  生活是一首诗,而他,刘亮程的诗,也许没有“怀一壶清酒”的雅致,没有"仰天长笑出门去”的酒脱,没有感人肺腑的言语,但却总在平谈处让人心悸,毕竟这才该是生活该有的样子,他对家乡的热爱深入肾髓,溶在血液里,话言质扑却有力。或许,刘亮程本身就是一首诗吧,平平遗谈,却又令人难以忘怀。

  记得作者曾经说过:“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活老的。”作者坐在荒远处,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居住的是一长段时光。在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作者在动物上找自己。他的村庄,是由许许多多的人,的动物组成的,又是由他一个人代表的。

  刘亮程,用一本书创造了一个家乡。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书籍汇集着前人对世界的经验与阅历,读好一本书,就在有限的人生中获得了既有的文化财富。怀着对知识的渴望与对现实生活的快节奏的迷茫,我不禁拿起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品味了起来。

  我感受到这是一本”静”书,这些朴实的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可以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一驻足可以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静到一闭眼就能感悟到世间万物。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诗意的刻画了一个村庄里的草木、动物、夜晚、月光和梦……他写关于村庄的一切。他写动物:狗的爱与忠诚,马的倔强与逃避,虫子的短暂与辛劳,他甚至花了一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他写人:没熬过那年冬天的姑妈,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勤劳的父亲,以及在村东西两头不同生活习惯的两群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他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冉冉升起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讲归去的岁月和星辰。

  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快节奏的生活,我们仿佛在被生活带着奔跑,而这本书,没有华丽的彩,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朴实无华的语言和浓厚的乡情,读着这些宁静的辞藻仿佛就像在深夜中驻足于一片光明,感受着大自然,没有战火与硝烟,没有歌舞与繁华,只有村庄与河流,只有带着纯净的诗意的美,似乎是一个人走在无垠的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拂着你,为心灵留下了一片温馨的驻地。

  从书中我还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意念,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在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落生活里,虽然只读过几年初中,文字依旧成为了刘亮程热爱生活的最有力工具,他记录者生活中的点滴,篆刻着村庄中的一切,他有着一颗感恩的,充满诗意的,对生活无线热爱的心!这正是碌碌世界中最宝贵的东西。

  读完这本书,嘈杂的心中多了一份宁静,多了一份对生命的热爱,多了一种对生活的渴望!我愿时常拿起这本书,任我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里徜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本书的作者刘亮程,构造了一个村庄,或者说一个世界,他私有的,我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村庄。故以下所写,不是作者的世界,而是我的世界。

  一、生命的字眼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深刻的东西,每个人的都不同,谈来谈去,没什么可以交给别人的,谈的都是自己。

  故每个人都是经历者,也是旁观者。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这是生命的孤独感。我们的生命不是莎翁笔下的'戏剧——麦克白注定谋反,李尔王必将流放,不是一个设定好的剧本,我们一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独一无二的人和事,一个人在温暖的日子里迎面向阳,尽情释放生命的明媚;或一个人在阴冷的岁月中卷曲身子,默默隐藏灵魂的温热,。这些经历让生命无法倾诉,因为别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一个人独自走在生命中,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

  “可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么会听懂鸟说的事呢?”

  这是隔阂,生命的隔阂,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会懂得。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注定了单枪匹马,别人帮不了你,生命是独立的,所以你要一个人面对痛苦与快乐,所以才会有坚强与不屈,因为承受着整个生命的重量,他往往压得你喘不过气,但别人却感受不到它,因此独立是一种品质,一种走完生命必须的品质。

  生命的诞生注定了孤独与一个人面对,所谓的依靠并不存在。

  二、要做的事

  一个人,他做的事,决定了生命的状态与价值。

  人们生活在一块大陆上,却各有各的活计,生命中的事太繁重,够一个人忙一辈子,别想得太简单。

  “他们太小看这些活计了,总认为三下五下就能应付掉,事实上随便一件小事就能消磨掉人的一辈子。”

  生命如此艰难,一件事,要做好,是不简单,你要做的事,往往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困难的事,因为你要做好它。它是全生命的重量,他让生命沉入黄土,而非如尘埃一般浮在空气中,故而要做的事让人专一,只有专一一件事,才能从尘埃里挣脱出来,这件事,是生命赋予的使命,是一个人的一生,干完,干好,人就出来了。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

  最大的事是你做完的事,简单的道理,践行的人却不多。

  脚踏实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三、默数时间

  “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一切都在默数着时间。

  时间令所有的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有爱有恨,它未知,神秘,诱人,但它真正的意义,怕也只是一个量度。

  多久,多少年,多长时间。

  时间不是永恒的,它消磨完一件事,自己也就不复存在,他伴随外物而生,又随外物而止,所以每一段时间都是唯一的,没了将不再出现,这唯一性让逝去的变成了最美丽的,或者说一切都是最美丽的,应为没有什么是相同的。所以时间的逝去让人恐惧,他消磨掉过去,侵蚀现在,威胁未来,何其可怕!一生转瞬即逝,偏偏还留有遗憾,死也不得安宁!

  时间创造了唯一,唯一创造了美丽,所以认真地和每一秒作伴,用心去相处。这倒也不算什么惜时——美丽的总不能轻易放过,要细细品味好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村庄,是个陌生的地方,儿时依稀去到母亲的故土。看着大人做着事,我闲下来,或听风声细语,或看麦随风飘摇,盼时光流去,望落日西沉。村庄如此简单,如同一场风,没有华丽与喧嚣。

  他将村庄的岁月记录了下来,那是一场风,一场叫刘二的风。从童年开始,风便跟在了身后,吹向垂危的小虫,吹向一堵老墙,向土地,向村庄。风花一生的时间吹拂万物,吹向远方,最后,吹回故土。“每件事物都在等待这着什么,寻找一个理由”,黄沙梁等着这场风,吹过一个人的村庄。

  风花了一个人的童年吹拂了村庄的每个角落,风不明白城市的欲望与名利,他很单纯。观察一个老而无妻的光棍,看看村里的狗,听虫鸣,望落日,消磨时光。无尽的明天,风不知道自己要向哪里吹,吹出什么,只是跟着村里人,慢慢飘着。他吹拂过的东西太少了。当遇见过死亡,受寒风吹彻,经历捉迷藏后的长夜,他渐渐成长了。或许成长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需要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理由。

  风去过很多地方“流浪”,总是吹过一百年后还会发生的永恒事情,望着永恒不变的`事物,简单快乐。有人说,风的自在是生命的堕落,放下所有,无所追求。但,与其在城市车水马龙的灯火中奔波,我,更憧憬在乡村的长空下听那蛙声鸣鸣。“去做风吧,做不被定义的风”去做一场“刘二”的风。或许,生命的本质,便存在于千篇一律又充满惊喜的生活之中,便存在于错综复杂又混沌未凿的自然之中。我,或许不理解生活之谛,但我明白,流浪在世界的天涯海角,随风而动,定能感受到,岁月的极美。

  “有些风在昏天暗地的大风中飘过村子,越走越远,再也回不到村里。”这场风吹到故乡,慢了下来。往事如同照在墙后的月光,不用回头便能聆听。小如鸟虫,大如屋舍,风望着早被自然抚平的印记,年少时不知留恋,像一场疾风奔去,不知曾经的生活,也需有东西来证明。蓦然回首,才发现吹过的足迹,逐渐的令人珍惜,即若大如一场风,也有停下之时。湮灭,终是万物的归宿,我们看着榜单上划掉的名字越来越多,逐渐要到自己时,也不禁想起了从前。停下来的一场风,不会留太久,也不会留下痕迹。

  刘二最终停下来了,他没有留下什么,只向世人吹出了那个,叫做黄沙梁的村庄,那个,有风一样大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象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多么一位虔诚的陈诉者,以淡然的话语,以细腻的文笔,以独特的视角,以泰然的心态向我们娓娓道来眼中的世界。

  一个人的村庄,似一个人,又不似一个人,不过是心态而已。刘亮程先生身处喧嚷的乡村,却以不似常人的方式看待村庄,看待大自然,看待世间万物。

  看见书的标题我就开始畅想起来,一个人的村庄?会是怎样?每天日升而醒日落而息,整天无所事事?又或者只是去田地里干干活?不是吧?绝对不是!我要去看这世界!看这万物!

  我幻想着,期待着在这漫漫人生中总得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吧。去一个人的村庄吧,与其在钢铁制作而成的城市中喧闹繁华,不如去静谧的,被大自然包围的村庄中独处。

  早晨,每当公鸡打鸣,我就睁开眼悠悠转醒,洗漱完后坐在大门前的凳子上,望着院子中嬉戏打闹的狗和圈中的猪”哼哧哼哧”地吃,心中不会有孤独,只会有一股淡然产生。或者偶尔会被悦耳的鸟鸣叫醒,沿着小道围着村庄转一圈又一圈。站在村庄的最高点,看着底下的房屋错落有致,紧紧依靠。

  中午,炽热的太阳照射下让人睁不开眼,搬把椅子坐在树荫下,合上眼。倾听着风儿吹过,树叶微微晃动的声音,犬吠鸡鸣之声也能隐隐听见。

  下午,给院中的.花花草草浇浇水,给鸡狗喂喂食。然后独自去往河边,坐在大石头上,向河里随意地丢几颗光滑扁平的石子,引起水面波澜断断不绝,一个接一个的水圈不断缩小,最后化作点又隐于水中。清澈的水底隐隐约约有几条斑点的鱼儿游过,轻快迅疾,似乎感受不到人的情感,只是那么快活,只是那么无忧无虑。又或者去干干农活,戴个草帽在田地里劳作,上下挥舞着锄头,一下又一下地落在泥土里。累了就坐在地上,看着地上小小的前行者,看它们搬运着食物,看着地上的吟唱者,看它们唱着动听的歌。

  晚上,坐在葡萄藤下,在架子和叶子的掩映下,温柔的月儿依稀可见。葡萄上沾着淡淡的月光,熠熠生辉,晃眼间似一颗颗闪耀的宝石。如果恰逢葡萄成熟的季节,伸手便可摘一颗尝尝滋味,岂不美哉?

  一个人的村庄,孤独是必然的,但那份悠闲也是必然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行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实到平凡,朴实到不平凡的男人。假如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芳香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非常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别出心裁,充溢人情味的作家。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究竟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挚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假如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子,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孤独,我情愿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其次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忙流淌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抗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变更,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准确不过了。“家乡是一个人的羞怯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家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从前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盛和旺盛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全部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忙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际。”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终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假如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1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捧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个人的村庄》。当我翻开慢慢去品味的时候,我便渐渐沉浸其中。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特别是作者所描述的村庄里的这些小动物,我会去多看几遍。读完整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一个人的村庄》一书是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刘亮程撰写的一部散文集。作者像是自言自语、旁若无人地述说着这个曾经陪伴他成长的地方。跟随作者的脚步,带我们走近曾经那个远离现在城市喧嚣,有着袅袅炊烟,有着驴叫声、狗叫声、虫鸣声,有着会记住很多事的树,处处透着生机的村庄。通过这些动物、植物、风和天空等自然环境,也让我感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新疆所独特的自然风景。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作者写了许多动物、植物等自然之物,描绘出了一个万物共存的世界,万物包容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样的美丽风景,让我不禁想起了外婆家,那里也是一个农村,走进那里老远就能听到鸡鸣狗吠,那里家家户户也养着许多家畜,外婆则养着一窝的鸡,我们几个孩子经常逗着玩,扔几个石子,放几个鞭炮,追逐几下。我们会放飞在田野里,一群孩子在那里追逐、嬉戏、打闹,玩得忘乎所以。直到看见村头几户人家冒出炊烟,才缓缓回家。当然,我们也会静下来,细细观察着一群蚂蚁,或是扔点食物、或是放个木棒干扰下路线,当看到他们团结一起用小小的身子扛起来搬运比自己重几倍的东西时,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团结的'力量。

  杭州亚运会的精神“用心交融,互相包容”,体现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向上、紧密相拥的理想,同时传递自信乐观、不畏挑战、共迎美好的期许。也寄托着面向未来,共建亚洲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愿望。

  这也与开放包容相融合,最后引用一句古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让我们共同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交响曲。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2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再就是《最大的事情》中“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坚持,滴水穿石的故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么?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3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4

  人非草木,家却是根。对于刘亮程来说,村庄便是他的根,地里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岁月。那里是来时的路,亦是归去的途,那里是村庄,亦是故乡。

  刘亮程的村庄是黄沙梁,是一个小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生机。这里有许多人、许多牲畜;这里有阳光与风的温暖,有麦子与苞谷的香甜,有月光与老树的寂寞,有虫鸣与蛙声的绵长......

  村庄是黄沙梁,是一场回忆。它回忆孩子的出生,少年的成长,青年的孤寂,老年的悲凉;它回忆着一草一木,一虫一鸟,回忆着庄稼人播种的辛勤与期盼,回忆着丰收时的欢悦与希望;它回忆着万物的去向......

  村庄是黄沙梁,是存在的.痕迹。风过留声,雁过留痕。在飞去的日子里,好像一切都悄无声息,但万物其实都留下了它们的足迹。木上的年轮是树木生长的痕迹;田里的麦堆是人们劳作的痕迹;泥泞路上的爪印是动物踩过的痕迹,或许乡间的风有我们存在的痕迹。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我看到了村里人的大半辈子。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逝去的时间,往往复复,不知疲倦的大地以及车轮上、柴堆上、院门上一颗草籽或一粒尘土的痕迹。村庄里埋藏了我们的过去,它有我今生今世的证据。或许村庄并不是一块真正的土地,这与时间空间无关,那是一种情怀与寄托,是生命的归宿。每个人都想冲出村庄,去更广阔的天地,然而每个人又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守望着家乡。

  一切终将暗淡,或许在寒风吹彻的冬日,村庄将成为唯一的光。倦鸟归林、鱼翔浅底,此心安处是吾乡。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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