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喜欢的经典优秀作文

时间:2022-07-01 06:15:5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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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写喜欢的经典优秀作文

  内容简介:“因为你的生命树就是白杨。”自打一出生,由于母亲工作的关系,辗转多个城市,要说对哪儿印象深刻,还真没...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高一写喜欢的经典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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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我喜欢那白杨树作文(高一作文)

  “因为你的生命树就是白杨。”

  自打一出生,由于母亲工作的关系,辗转多个城市,要说对哪儿印象深刻,还真没有。但总是记得不管是京南的胡同儿还是漠北的瓦房,家的庭院里,总是有一棵挺立的白杨。长大一点,对这件事感到好奇,问母亲,母亲便总是回答这一句。

  我对生命树这种命理游戏不是太感兴趣,只是每到初春在窗边看着京城漠北皆有的滚滚黄尘再看看自己干净的窗户,都不由自主的觉得白杨真是好树。

  老人常说白杨成林才好,但我家的那棵白杨似乎永远都只是茕茕孑立。

  春,有了一身绿裳;夏,微风拂过枝柯,叶子躁动的跳舞;秋,身上涂满了橙黄;冬,挺直的筋骨不为寒风所动。

  但即使雀儿秋蝉时常惦念着它,隔壁家的大肥猫阿黄也总是愿意倚靠着它打盹,我依然觉得这年年岁岁的风景似乎一直都只是它独自欣赏。它固守在我家一方小院。砖红的墙,似乎是牢笼,禁锢了它,禁锢了它粗厚树皮下依然炙热的渴望自由的心。而那些我留下过生活印记的城市,似乎都有一棵孤独守望的白杨,执着的为那些记忆点滴做着我不再会寻找的标记。直到我搬到这恬静的海边城市,在23层的高度俯瞰风景,睥睨那车水马龙和霓光华彩,竟觉得有些落寞。每每走在街上,看到法国梧桐枝干上的斑驳印记,我总是想起白杨光滑的肌理,枫树浓郁的味道怎么也赶不走鼻腔里清淡的白杨辛香。习惯性的从窗户往外看,发现那怎么也长不高的小白杨不见了,留下的,只是水泥森林在夜里闪烁着骇人的光。

  可我又想起了许多关于那杨树的故事。

  晴天,我笨拙的将橡皮筋拴在它的脚踝,唱着“马兰花,二十一”脚法愚笨,总是不小心把自己绊着,听着它在微风中窸窣的笑声;

  阴天,我把渔网拴在它手上,跳进去,看着翻滚的云层,变幻着层叠,用手臂当做最柔软的枕头,它沉默的摇着渔网,耐心听我编织的一个个天真可笑的阴天童话;

  下雨时,我撑着透明的伞蹲在它身边,丝毫不理会被雨水打湿的裙裾,叽叽喳喳的向你诉说着下雨了自己雀跃的心情,透过那透明的薄膜,我看得见它同这瓢泼大雨一起落下的绿色,甘露滋润着,从茎到叶从根到内里,我听得见那一滴滴的快乐和喜悦

  记忆戛然终止,可刚刚那些涌入我面前的画面让我在措手不及中明白,原来白杨一直和我在一起。它从青涩稚嫩的小白杨拔节到沉默干净的白杨,而我也从愚钝天真的小女孩成长为鲜衣怒马的少年。

  原来,白杨,你守护了,见证了我的童年,默默地将你的叶洒在我的纯白年代。

  我也忽然明白这“生命树”的含义,原来你的清朗骨骼你的清扬气质你的挺拔你的执着,早已沁入我的血脉,你默默的将你不能言说的情感,都倾注在了彼时尚且年幼的我身上!你为我留守了一生,而我却将你关在方寸之间,然后头也不回的地离开了

  离开了那有白杨的地方!

  “我喜欢那白杨。”不经意间,我竟将着令人羞赧的心里话说了出来。的确,我是深深喜欢乃至爱着那白杨的,那挡风遮雨,那陪我玩闹,和我一同成长的白杨,那依然孤独挺立着守候着一个个孩子的白杨。

  笔尖下流出的墨水似乎有熟悉的味道,不必说,我知道是白杨的辛香。

  气质清淡却刻骨绵长。

  第二篇:就是喜欢她(高一作文)

  她就这样轻轻地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以一种特殊的存在,温暖、照耀着我。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喜欢她。

  她不怎么好看,也不是很温柔。忙碌时,她总是将她略显凌乱的头发一把抓住,然后拿一个夹子随意地夹住,便又继续做事。她对工作偏偏争强好胜,使我们不得不在她严厉的鞭策下努力奋进。

  她走起路来腰板直挺,大步流星;她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她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她常常在工作时冒出一句不标准的川普来,末了还要佯怒一句“笑什么笑?我当然比不了你们语文老师普通话那么好了!我又不是教语文的,我只管你们英语和你们平时的学习情况!怎么了,嫌弃我啊!”

  她常常在我们考试时坚持站在门口守卫我们,以保证教室周围的绝对安静。她很拼命。每次月考后,办公室里总看到她伏在办公桌上写着对每个同学的考试分析。为了我们分数的提高,常常在我们下了晚自习后,在昏暗的灯光下,为我们的课堂提前准备。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她。

  那天,她穿着时髦的新衣服,故作严肃地走进教室,但眼神中分明露出几丝羞涩。同学们一见“不修边幅”的她穿了件时髦衣服,都笑了起来。这一笑就把她原来强压在心底的羞涩一下释放,方才还严肃僵直的冰块脸刹那间涨满红云。她匆忙跑出教室,调整情绪去了。

  喜欢听她口齿不清地说“这件四就四这样子的”;喜欢看她将头发向后一甩,说我们学习态度不端正;喜欢她在讲课前花个十五分钟教育我们,之后又心疼地看着手表匆匆讲课的神情;喜爱她批改作业本上留下的那些温暖的字迹。

  她就是这样的普通,但我就是喜欢她。无论何时,她永远是我最爱最爱的班主任。

  第三篇:我喜欢出发作文(高一作文)

  作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第四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高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兔子。

  我以前养了一只小兔子,是从台东南山买的,它有长长的耳朵,雪白的绒毛,红红的眼睛,小小的尾巴,十分可爱。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天,妈妈带我去公园看樱花。突然天要下雨了,我与妈妈匆匆忙忙离开了公园。回家时路过台东南山的一个宠物店,店门口放着几只刚生下来的小兔子,有灰色的,黑色的,有黑白的我一眼看中了一只白色的小兔子,妈妈便给我买下来了,我抱着小兔子高兴地跑回家中。

  我们家的小兔子最爱吃胡萝卜。每天姥姥都带我去给小兔子买胡萝卜,有时姥姥还带着我去小区的草地给小兔子找它喜欢吃的苦菜、野油菜。

  在我们的细心照顾下,小白兔长得飞快。我每天放学回来会把它放出来,它欢快的蹦跳着。每次把它放出来的时候,它都撒欢一样的扭动着小身体,伸展着四条腿,跳跃着像是游泳的运动员,又像是在跳蹦迪舞。要把它放回笼子里时,那可费劲了。每次它都躲在沙发下,不想回到笼子里,我用它最喜欢的胡萝卜引诱它,当它刚一从沙发下露出头,我就迅速揪住它的长耳朵,小兔子很不高兴,一直在蹬腿,激烈的反抗抵不住我的力气,最后还是乖乖的投降,回到了笼子中。

  很快,秋天到了,小白兔已经长成了大白兔。有一天,妈妈提出要给它找一些兔类朋友,让它每天快快乐乐的不再孤独。在妈妈的劝说下,我终于同意把兔子送去动物园。那天,在动物园里,我和大白兔玩了最后一会儿,我要走了,我看到大白兔也恋恋不舍的追着我,那天我难过地流下了眼泪。

  转眼间已经过去六年了,至今我还一直想念着那只白兔子,不知道它现在好吗?是不是已经当奶奶了?我希望有一天能去看望一下它和它的子孙们,愿它们在动物园的日子能开心快乐。

  第五篇:喜欢听雨(高一作文)

  我是一个非常孤独的孩子,真的!

  就像郭敬明所说的那样:“好孩子,不说假话!”

  讨厌假话,喜欢真话。若是有人不让我说话,我就喜欢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像六月中的向日葵呆呆看着天空或者坐在窗前,听着夏雨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声音。

  我爱音乐,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悄无声息,对了,这就叫做暗恋!是自己的情书握在手时的忐忑不安,而且不喜欢用耳机听音乐,只顾自己悄悄欣赏。

  下雨了!是在读诗人海子的诗集的时候,悄悄来的!

  雨水淅沥地欢笑着!从窗外飘进来的雨星,不住纷洒,点点滴滴,落在案头,我只好合上诗集。

  夏雨不需要诗,她需要音乐。

  放起古老的歌,从冰箱中拿出冰冻的红酒。摇摇曳曳的歌声随殷红的酒香一起滚入高贵的高脚杯中。杯子如同一个穿着紫红色旗袍的睡美人在对你微笑,噢!那是,令人窒息的温柔。

  捧着这个散发酒香的高脚杯,我蜷在宽大的竹椅上。扑鼻而来的芬芳,仿佛是盛夏海棠的烂漫。

  始终不愿用唇去亲吻那个杯,它高贵得让我不敢亲近,让我自卑,让我觉得它有点高不可攀。我只将它放在案头,悄悄凝视着她!只有窗外的星星雨点敢落入她的怀抱,是的!我只能欣赏,因为她太美了!美得如同邻家女孩的裙,让我不敢有诸多的幻想。空气中大把大把的水分子,纷纷向她靠拢,最后似乎凝结城泪珠,竟在我眼角慢慢流下。

  总是那么不知不觉,莫名其妙地流泪。

  在我的房间中有一面洁白的墙,那里曾经贴满我的奖状,但是岁月让它们随我的记忆在我的眼前消失了,如今,墙也空得如同一张白纸!

  我也曾经把我自己随意写的字与友人的画挂在上面,但挂了又拿下,拿下又挂上,反复多次,连我也觉得无聊,于是便不再挂上任何东西,就让它一直空着吧!洁白的墙面,白得像医院里的灯光,让我惶恐。我只得闭上眼睛,听着窗外的雨声

  我不知道,窗外到底如何,但我敢说。窗外早已是一片楼台烟雨了!

  很喜欢这么安静的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没有雷声,因为雷声太威严﹔没有暴风,因为暴风太猛烈。好孩子只需要安静地一个人坐着。没有雷声,没有暴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最最最美好的!更加上酒的芬芳,风的清纯!

  我久久闭上眼睛,不愿睁开,歌声袅袅,余音绕梁。

  一片安静,我向窗外看去,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

  我知道明天会更好,所以今晚我不再会莫名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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