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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三年级的同桌作文4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年级的同桌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年级的同桌作文 篇1
这个学期,我的同桌换成了男同学。
他叫黄奕晨,他长得有点胖。我跟你讲讲我和他的事吧!有一次上课了,他踩了我几脚我的鞋子,一下课,就发现我的鞋子十分不干净,最后还是我自己擦的;有一次,他和迪州把水倒到地上用脚踩来踩去,踩得非常黑,我看见了,就对他们说:“等会儿下课时,你们把它擦干净。”他们把我这句话当做耳边风,一下课他们就跑出去玩,最后竟然是我帮他们用拖把拖干净的呢;还有几次,他踩了我的鞋子,我真得是忍无可忍了,我就也踩他,这就叫做以牙还牙。
我觉得同桌有些顽皮,但我和他相处得还过得去,而他是跟我做得最久的`男同桌。
三年级的同桌作文 篇2
升入六年级已经半个多学期了,我的同桌何宗幸总是让我心中激起一阵“暖流”。细数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每一件事都让我泛起一阵感动。
“今天晚上作业就是这些,都在纸上给你写过了。”他看起来平淡无奇地说到,然后把那张仿佛闪着光芒的纸给我,可我却像得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兴奋。这些日子我们一直在排练节目,每次回教室都很晚,尤其是今天女生发头饰回来得更晚,我正发愁不知道今天是什么作业呢!我感激地望向他,盯得他有些不好意思,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但立马又恢复了平时那副既迷茫又高冷的模样。
这个不爱笑的男孩总是一次又一次默默地帮我,我不禁想起与我之间的另一件暖心小事,那次是因为想要捡起一团纸而发生的事。那是一节数学课,老师来了个“突击”,要临时检查卫生,我突然想起自己之前不小心滚到地上还没来得及捡起的纸团,我仔细找寻想捡起来,结果发现不见了,无意间瞄了一眼发现被同桌紧紧地握在手里,他又示意我不用担心,我瞬间明白了一切,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他的招牌笑容又露了出来。
在我印象中,何宗幸性格不算是外向的,他的行为举止一点也不像一个小学的小男孩。他做的一切都那么合理恰当,像个做事经验丰富的大人。他的面部活动少之又少,因此可以轻易捕捉到他的样子,个子不高不低,皮肤黄黄的,眉毛像两把剑斜“插”在额头上,两只大眼睛显得安静温和,让人从心里升起一股暖意,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十分安心,好像抱着一个大大的暖炉。
我特别喜欢他的性格。自开学以来从没见过他和谁急过眼,也从未见过他开怀大笑,永远一副温柔安静的样子。如果他这样好的性格和外貌出现在电视剧中的大学校园里,一定会有一群女生在背后花痴地偷偷议论“好帅,好帅!”
我的`同桌虽然不善言辞,也不爱笑,但他那高冷的外表下一颗炽热的心却是每个与他认识的人都能感觉到的。悄悄告诉你,我认为在这开学第一个月以来,我最珍惜的就是我们之间不必用言语表达的那份同学情。真心地希望“小暖男”学习越来越好,长得越来越帅!
三年级的同桌作文 篇3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同学,她有一张圆圆的脸蛋,但是也没那么圆,有一点像鸡蛋。她的头上扎着一个个小辫,个个都系着五颜六色的.皮筋,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白的皮肤。
她之前喜欢带各种小玩意儿,比如水晶泥,在有时品生品社课上我们俩就玩水晶泥。她带的水晶泥有点特殊,装在一个像奥利奥的盒子里,如果将盒子按在水晶泥上,就可以按出奥利奥饼干的图案,我们两个就做卖奥利奥蛋糕的游戏,我做奥利奥图案蛋糕,她负责卖蛋糕,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还带了超轻黏土,我教她用超轻黏土做手工,有小房间、吃豆人、小瓶子、莲花、花盆等等。她做得最好的就是小房子,小房子是由四种颜色的黏土组成的,最底层铺上黑色的黏土,中间用粉色黏土做立柱,立柱周围是棕色黏土做的墙壁,淡粉色黏土做的屋顶。一个公主房子就做成了、、、、、、
说到学习呢,她也可以,就是字体写得不太好,但学得很努力。
这就是我的同桌,她很爱玩,但有时也会学习的很好,她就是三二班的王怡梦。
三年级的同桌作文 篇4
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堃,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堃是一个非常“萌”的'人,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堃就开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堃捧着碗跑到位子上,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堃,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堃。